我之前在歐洲當了一陣子的au pair,也就是「互惠生」
其實au pair不只是照顧小孩的,也可以是照顧房子、照顧寵物等等,不過大多數還是以照顧小孩為主。每個國家限制也不同,有些國家還有au pair簽證可以申請。(我是用打工度假簽證做au pair的)
反正就是「互惠」,我幫你做事,你給我零用金或是其他的好處,供我吃住或是幫我報名當地的語言課程都可以。
我跟老公結婚後,發現我婆婆也當過au pair,她當初是去英國當的,所以我們聊天也會聊到這個。不過這是題外話啦哈哈。
還記得之前在愛爾蘭當au pair時,有一次孩子們的外婆來家裡拜訪。孩子們想吃糖果,可是媽媽當下不在。
外婆就跟孩子說「如果Coco說可以,那妳們就可以吃。」
可惜不行。因爲平常就有規定了。
我當下很訝異,畢竟我剛踏出台灣看世界,誰能想到我一個au pair的身分可以凌駕於孩子們的外婆之上?
不過後來我學到「au pair幾乎天天帶孩子,知道孩子們狀況,比起相對少見面的外婆來說,『先徵求主要照顧者的同意』才是對的。」
這個觀念一直就這樣刻在我心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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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從愛爾蘭回台灣之後,我跟有小孩的朋友們碰面,都會以朋友為主。
可以給孩子吃這個嗎,先問一下。
可以抱他一下嗎,先問一下。
照片能不能拍到小孩,先問一下。
拍完可以po嗎,先問一下。
或許有人會說…在乎這個在乎那個的,這樣不累嗎?
可是我覺得這就是基本的尊重。
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做到這種尊重,可能整個社會就會減少婆媳問題,也會讓整個育兒環境更友善了吧?我猜。
不曉得大家怎麼想的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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