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女兒vs謝謝你跟我女兒結婚

我最近在跟我老公分享結婚的文化。

我們結婚時沒走過什麼提親、文定、訂婚、結婚什麼的流程,就是單純登記而已,台灣芬蘭兩邊都有登記。

我也跟他提過台灣傳統結婚時潑水、丟扇子、踩瓦片、付聘金等等的習俗。

:「男方給女方家庭聘金就像『賣女兒』,所以現在很多人都不這麼做了。有些家庭可能意思意思拿個錢,儀式完就退還給男方這樣。」

:「幾千年前的歐洲人也會付錢,但是是女方家族付給男方(dowry,類似嫁妝的概念),不過那時候的意思是『謝謝你願意和我女兒結婚』」

:「這跟『賣女兒』一樣糟啊!那沒錢的怎麼辦?不就不能結婚?」

:「這個就是重點啊!以前的婚姻大部分是『龐大家族』的概念。沒錢的就跟沒錢的囉!」

看來幾千年前的歐洲女性也是過得很辛苦嘛…我們是否也需要幾千年才可以完全脫離這種傳統的枷鎖呢?

(前幾天聽到有人要求聘金36萬台幣,後來婚沒結成…這數字真的好可怕)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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