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一個超級愛看/愛聽各類犯罪相關事情的我,每次就一個想法。

 
死刑、幾年的太便宜他們了。


他們怎麼去凌虐、怎麼去殺害一個人,就用同樣的方式,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,嚐一嚐自己當初的手段是多殘忍。

可惜,人類畢竟還是有「智慧」、「同理心」和「羞恥心」的特殊生物(我記得不是每個生物都有這類感受),所以即使氣得牙癢癢,還是得走正確程序。
 
何況個人造業個人擔,你下得了手,不見得他人就下得了手。

(所以我對於執行死刑的人抱著超大的敬意)

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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