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我老公就跟我分享過一個新聞,說是有個孩子被繼父凌虐致ㄙ,媽媽也沒有及時送醫,才導致這個悲劇發生 🙁
昨天他又繼續和我聊到這個話題,因為為人父的他看到相關新聞後需要慢慢消化。
我查了一下,是去年六月在Joensuu(約恩蘇)發生的事。
一個四歲的小男孩被繼父用蒸氣拖把燙到二度灼傷,全身有10%的燒燙傷。
媽媽23歲,繼父26歲,兩個都有在吸毒,
媽媽一直都知道另一半會對小孩動手動腳,也跟對方提過不喜歡他這麼做,但…講是講,也沒有很認真地想要阻止這個狀況發生。
小孩被繼父用蒸氣燙傷之後,媽媽也沒有直接送去醫院,而是讓孩子上床休息睡覺。
我看了一下報導,提到孩子在床上還要求想要喝點冰的東西。
也就是說,孩子是承受巨大的痛苦而慢慢過世的。
如果馬上就送醫院,他是沒有必要離開這個世界的。
唉,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會對一個四歲的小孩做這種事?
新聞還提到,這個孩子在事情發生之前已經有被社工安置過的狀況,也就是說,這一家本身就有狀況,本來就需要持續觀察的。
我不免又想到…為什麼成為父母不需要通過考試呢?
領養一個小孩,不只程序複雜,還會被探訪、被評估,還要讓社工從旁觀察,但一般的家庭就不需要…這不是很奇怪嗎?
什麼人都可以生兒育女,特別是那些沒有認真思考過的,反而更不會有什麼保護措施。
有些人想要孩子要花萬把塊做人工授精、試管嬰兒、找卵子精子、找代理孕母,但有些人「啵」的一下就生出來了。
這個世界真的好不公平啊!
我其實一直都會跟老公分享台灣的虐童新聞,不曉得為什麼,當了媽媽以後這種事更是不忍聽到。
每個案件都讓我們無力到不行。
新聞上說,繼父被判將近八年(虐待+過失致ㄙ)不得上訴,媽媽被判將近四年(過失致ㄙ)。
之前有人分享芬蘭有期徒刑是十四年,當然還是可以被判到十六、十八年之類的,但大部分都平均十四年就可以出獄。
他們沒有死刑,所以在我這個台灣人耳裡聽起來…八年?!怎麼這麼少?但其實這個算是蠻嚴重的刑罰了。
👩🏻 「你知道如果在台灣,他的所有資料可能會被找出來、大家會去他家堵他,甚至找到機會動手,我們有『私刑正義』這回事呢!」
(雖然我本身不是超級贊成,但也沒有不贊成…哎呀這個下回討論吧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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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補充一下,芬蘭的14年聽起來很少,但其實坐牢在這裡的概念比較算是「再教育>懲罰」,
所以如果期限到了,發現這個人放出去後可能還是會給社會帶來危害,那就會繼續關下去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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