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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跟老公聊到,英國《衛報》報導,愛爾蘭法院判定,美國速食品牌Subway的麵包「不能歸類在『麵包』裡」

(我也忘記為什麼我們會聊到這個話題了,哈哈)


節錄內容(直接Google翻譯):

“最關鍵的是該法案嚴格規定麵包中的糖含量「不得超過麵團中麵粉重量的2%」。

然而,Subway的麵包含有五倍的糖。

或者,正如最高法院所說:「在本案中,Subway在其加熱的潛艇堡中提供的麵包的含糖量為麵團中麵粉重量的 10%,這是毫無爭議的。」

但是,Subway發言人說,他們「就是麵包」”


在這裡翻譯一下,bread我們是翻譯做「麵包」沒錯,pastry我們的翻譯就會比較廣…可能是「糕點」或是「點心」之類的

以這篇報導來看,主要的劃分辦法似乎就是含糖量的多寡。

所以原po說的沒錯,我們麵包店裡可能很多品項都是xxx麵包,但實際上翻譯成英文就不會是bread。

不過…哎呀我哪管這麼多 😆 我都跟我老公說bread,他也懂啦!

而且我也跟原po一樣,還是會時不時把吐司直接講成toast 🤣

(是說愛爾蘭竟然為了判定是bread還是pastry上法院,wow!)


報導在這裡 (英文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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